电缆桥架敷设重量载荷试验要求,内容来源于《T/CECS 31-2017钢制电缆桥架工程技术规程》附录B电缆桥架载荷试验
附录B电缆桥架载荷试验
B.0.1电缆托盘、梯架产品在各种载荷等级、跨距条件下,经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进行载荷试验验证。
B.0.2电缆托盘、梯架载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每一种结构或规格的电缆托盘、梯架取一件无拼接的直线段作为试样;
2、试验支承型式应为简支梁,托盘、梯架两端及两侧不受任何约束;试验支承跨距采用计算跨度,允许偏差是30mm;
3、试验用支架应按图B.0.2所示,圆钢2应焊接在底座3上;
4、试样应水平置放在支架上,两端用V字形钢条支撑,两个圆钢中心距离为试验跨距长度,试件两端的外伸长度相等;
5、载荷材料可采用钢条、铅锭或其他材料,钢条可用厚3mm、宽30mm~50mm、长度不大于1000mm的扁钢,其他载荷材料宽度不应大于125mm,长度不应大于300mm,最大重量不应超过5kg;
6、当采用厚1mm,长度不大于1000mm的钢板或网板置放在梯架的横档上时,两块钢板之间不应搭接,钢板重量应计人载荷总重量;
7、试验载荷应按本规程第3.5.6条确定;
8、试验载荷应至少分10次加载,每次增载值相等,首次加载值=试验载荷士10(N/m),二次加载值=首次加载值X2(N/m),三次加载值=首次加载值X3(N/m),其余依次类推;
9、托盘、梯架每次加载完成后,应按本条第11款的要求测量挠度值,并做好记录,随即卸载,让桥架复原,再进行下一次加载,再次测量、记录,依次类推;
10、试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 按本条第7款在试样上加载至安全工作载荷,测量试样中心点(即试样纵、横向中心线交叉点)产生的相对挠度值不得大于试样跨距的1/200;
- 按本条第7款在试样上加载至1.5倍的安全工作载荷,试样不应出现翻边或侧边出现“塑性曲屈一皱折”现象;
- 按本条第7款在试样上加载至1.5倍的安全工作载荷,卸载后试样不应出现永久变形;测量点应分别为试样两侧边下部中心和试样底部中心。
11、托盘、梯架的挠度测量应采用游标高度尺或百分表等量具测量挠度,量具精度不低于0.02mm;
12、载荷特性及挠度曲线应根据计算及试验结果进行绘制。
B.0.3支、吊架载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种型式、结构、规格的支、吊架(包括托臂、立柱、吊杆、螺栓等附件)应各取一套作为试样;
2、支吊架固定体应为刚性结构,并满足试验载荷要求,支、吊架固定体及试样定位方式,应按图B.0.3-1~图B.0.3-3所示;
3、支/吊架试验载荷应按下式确定:
4、支/吊架载荷试验加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 应按托盘、梯架的两侧边在托臂上的位置吊挂载荷,载荷可用钢块、铅锭或其他比重较大的材料,盛装载荷材料的容器、吊具的重量应计人载荷总重量;
- 试验时应不少于5次加载,每次加载重量相等;
- 当立柱或吊杆支承多层托臂时,应以各层托臂同时承受各自的试验载荷进行整体试验。
5、支、吊架载荷试验测量与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 每次加载后,应用百分表等量具测量u、处的位移或变形量以及卸载后的残余变形量,量具精度不应低于0.02mm;
- 检查焊口或螺栓连接处,不应有裂纹和变形损坏,卡接式托臂不应出现下滑;
- 应列出载荷与位移或变形量的关系曲线或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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