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于《JB/T10216-2013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第4.3.11篇表面防护层技术要求
4.3.11 表面防护层技术要求
4.3.11.1 表面防护层技术要求见表 10。
4.3.11.2 附件的防腐处理应与桥架的主体结构相一致,紧因件的防腐处理见表10。
4.3.11.3 各种类型的支吊架 其表面处理与托盘、梯架是否相一致,可由制造商和用户协商而定。
4.3.12 玻璃钢制桥架或 复合型桥架及其他非金属耐火材料制桥架的质量要求
4.3.12.1 玻璃钢制桥架及其他非金属耐火材料制桥架其外表面应平整、光滑,无划痕、缺料、裂纹、色调不一致、斑迹等缺陷。锯、切、冲口断面及连接孔断面不得有分层、毛刺。
4.3.12.2 玻璃钢制桥架及其他非金属耐火材料制桥架应具有一定的耐水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4.3.12.3 玻璃钢制桥架及其他非金属耐火材料制桥架应具有可靠的绝缘性能,其表面电阻率应大于或等于108Ω.cm,体积电阻率应大于或等于107Ω.cm。
4.3.12.4 玻璃钢制桥架及其他非金属耐火材料制桥架不应被点燃。如果被点燃应能限制火焰蔓延。
转载请注明来自广东雷正电气,本文地址:https://www.gdlz.cn/cpzs/11690.html 除非注明,广东雷正电气文章均为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和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