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于《CECS100:98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第2篇 器材检验
2、器材检验
2.0.1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的管材、连接附件及盒(箱),宜采用同一金属材料制作。使用的原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2.0.2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的管材及连接附件,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管材表面有明显的产品标识;
- 金属内、外壁镀层良好、均匀,无表皮剥落、锈蚀等现象;
- 管材及连接附件内、外壁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变形等缺陷;
- 管材及连接附件,壁厚均匀、管口平整、光滑
- 套接管件(直管接头、弯管接头)的长度,不小于管外径的2.5倍;
- 套接管件中心呈现的凹型槽弧度均匀,位置正确,垂直;
- 弯曲的管材及连接附件,弧度呈均匀状,且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弯扁、死弯等缺陷,管材焊缝处于外侧;
- 管内畅通,无杂物
- 各种附件尺寸,符合设计规定;
- 螺纹附件的螺纹整齐、光滑、丝扣配合良好。
2.0.3扣压专用工具应配套、搬动灵活、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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